在试管过程中未经过夫妻双方同意而偷换精子的行为是违法的,但是在对这种犯罪行为进行定性的时候存在分歧。
曾经有则新闻讲的就是,一个为患者进行“试管婴儿”的主治医生因个人家庭不和对社会不满,在医疗过程中以自己精子替换了患者丈夫精子进行“试管婴儿”手术,导致患者生下了自己与医生的“试管婴儿”。当时是这样对医生的行为进行定性的。
- 1. 第一种观点认为,医生未经同意将人类胚胎置于女性子宫之内的行为,能够引起女性生理的变化,严重影响其正常生理结构和功能活动,严重伤害了妇女的身体和心理健康,从本质上讲属于伤害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 2. 第二种观点认为,医生在实施试管婴儿医疗活动中,应该按照约定在授权的范围内实施,其在超出被害人意愿未征得被害人同意的情况下实施医疗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活动规范,构成非法行医罪;
- 3. 第三种观点认为,医生违背被害人意愿故意替换精子,在明知被害人的合同目的已根本不能实现的情况下,隐瞒事实,使得被害人陷入错误认知,向医院支付了相应的医疗费用,造成了财产损失,可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总之,在试管婴儿过程中无论是谁偷换精子,都是属于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如果你不放心,可以选择实力雄厚,或是医德医风都很好的医院做试管,能减少此类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