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居委会办理失独家庭证明需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独生子女证明、子女死亡证明,向当地居委申请之后,填写申请表。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会根据申请和落实情况开具证明,并且办理失独补助申请材料上报,还需要隔一段时间审核,办理成功后就能享受一些政府的补助。
申请人年龄
办理失独的夫妻一般应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须年满49周岁;因丧偶或离婚形成的单亲家庭,单亲一方需年满49周岁;再婚家庭的男女双方都须年满49周岁。
只有一个子女
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意思是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有关生育数量的规定生育子女和合法收养子女,只存活一个子女的情况。
现无存活子女
现无存活子女且未再生育或者合法领养。部分地区,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也可以申请。
办理失独家庭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以及开具的失踪或是死亡证明,然后向当地居委会申请,村委会或居委会根据申请和落实情况开具证明,申请通过后需要有关部门审核一段时间,待审核通过之后就算是办理成功。
在居委会办理失独家庭需要带上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只有一个子女的证明、子女死亡证明这些证件,到居委会填写申请表即可。由居委会将表格交给当地县卫计局或计生协会申请补助。此手续一般会在每年第一季度上报,可以先咨询居委会具体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就行。
失独家庭都可以享受到国家提供的特别补助,但是各地的申请政策可能不太一样,具体的办理情况可以咨询当地居委会或者计生办等有关部门。
办理失独证明的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身份证明:一般持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即可;
2、户籍证明:提供本人家庭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婚姻状况证明:证明自己婚育情况的材料,一般结婚证、离婚证都可以;
4、只有一个子女的证明:像《独生子女证》等证件或者由居委会审核认可的只有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
5、女死亡证明:一般是由出具的或法院宣判提供死亡证明材料;
6、填写申请表:带齐基本材料,到居委会或街道办填写申请表单,提交申请。
失独家庭在居委会办理手续,首先要准备好个人材料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独生子女光荣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或法院宣判提供死亡证明材料等。然后,将这些资料带到居委会办理证明的现场填写申请表单,交由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就可以申请失独补助金了。
此外,很多家庭可能对失独家庭手续办理的时间存疑,为了解开大家的疑问,下面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些失独家庭手续办理时间、办理完成时间、以及补助金发放和到账时间等,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