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来说,失独家庭的补助标准为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领取590元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每人每月领取460元特别扶助金。由于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的家庭无法靠子女养老,他们面临着无人养老、生病无人照料、精神缺乏慰籍等困难,所以我国从2008年开始建立了特别扶助金制度,此后不断上涨,不过每个地区对于失独再生育家庭,其补助的标准会有差异,具体如下:
2021年失独家庭补助是根据年龄、地区补助的,年龄60周岁以上调整为每人每月100元。失独家庭是挣扎在我国社会化的一类特殊群体,因为子女意外变故而丧子,失去经济和精神上的支持,所以经济扶助在失独家庭生存中占有重要地位,也是失独家庭维持日常生活的经济来源之一。
各国各省对失独家庭都有相对应扶助政策,具体要根据各地区的扶助政策,失独家庭补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完善对失独老人的救助政策,根据困难类型、程度实施差异化救助。
如果独生子女因意外受伤,导致基本的残疾或死亡,并且父母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县人民政府会发给每个人一次性资助不少于5000元,但女性必须年满55岁,男性必须年满60岁。山西省规定,独生子女必须年届49岁死亡,三级以上残疾家庭的父母,市,县财政每月给予不低于150元的生活补助。独生子女在法定退休年龄前死亡的父母,每月不低于600元。达到退休年龄的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每月不低于200元。2级及以上残疾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年龄,每人每月不少于400元。独生子女死亡或者重伤的,由市、县财政提供一次性救助资金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