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将女性的产假期是进行延长,然后增加的产假工资是照常发放的,为了保护女性职工的利益,关于158天的产假工资,对于有工作的女性职工来说,该工资是由社保局和公司共同承担的。
最后,根据了解,山东烟台产假158天工资,是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社保中心发放,一个是用人单位发放,并且发放的标准是不得降低工资和福利。所以女职工不要担心产假的工资是没有的,国家是能够满足女职工的基本生活所需,可以适当减轻经济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