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发育期内由于单眼斜视、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觉剥夺等异常视觉经验引起的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相应年龄正常儿童,且眼部检查无器质性病变,称为弱视。弱视是一种严重危害儿童视功能的眼病,如不及时治疗可引起弱视加重,甚至失明。
视觉发育期内由于单眼斜视、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觉剥夺等异常视觉经验引起的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相应年龄正常儿童,且眼部检查无器质性病变,称为弱视。弱视是一种严重危害儿童视功能的眼病,如不及时治疗可引起弱视加重,甚至失明。
弱视(Amblyopia/Lazyeye)是指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相应年龄的视力,但眼部检查无器质性病变,这是视觉发育期由于异常的视觉经验引起的。这些异常的视觉经验包括单眼斜视、高度屈光不正、屈光参差、形觉剥夺等。如果在8岁前弱视仍未诊断及治疗,可导致延误治疗时机造成终生的视力低下。
弱视是视觉系统发育不良导致的大脑皮层视觉中枢功能异常,优势眼对弱视眼的抑制作用是弱视的发生机制之一,导致弱视的病因包括单眼斜视、高度屈光不正、屈光参差和形觉剥夺。
大脑必须同时从两只眼睛接受一个清晰且布局合理的图像,视觉系统才能正常发育。这种发育主要发生在出生后3年内,至6~8岁完成。当一只眼成像模糊或错误,或视觉信号无法正确经视神经传入中枢,大脑将自觉忽略由患侧眼传入的信息,就会引起弱视。一旦抑制持续的时间足够长,可能导致永久性的视力异常。
弱视对视觉的影响涉及多个方面,最主要的是视力低于正常;弱视患儿看东西时常歪头、眯眼等;部分单眼恒定性内斜或外斜患儿可能出现斜视性弱视;此病患者的空间立体视觉发育不全甚至缺失,无法正确判断深度,走路时容易绊倒。
除了外视力下降,弱视患者可能存在其他容易被忽略的身心问题,包括手-眼协调能力差、走路易绊倒、视觉信息处理障碍和阅读障碍,可能表现为阅读速度慢、理解能力差等。
大多数情况下,弱视是在视力筛查中被偶然发现的。因此,所有儿童在入学前,最好是3岁时,都应进行弱视筛查。如果怀疑幼儿存在弱视,常歪头看周围物体,或存在其他导致弱视的诱因,特别是有斜视或先天性白内障家族史的患儿,应及时到眼科检查,以便进一步确定病情。具体如下:
童的视力是逐步发育成熟的,0~3岁为儿童视觉发育的关键期,因此不同发育阶段存在明显的视力差别,弱视的诊断需要参考患儿的年龄因素,而不能以单一的数值做诊断。3~5岁儿童正常视力参考值的下限为0.5,6岁及以上为0.7。
屈光状态检查即通常所说的“验光”,需要在1%阿托品散瞳后进行,以获得准确的屈光度数,散瞳导致的视力模糊可能持续3周左右。
直接检眼镜下中心凹反射位于0~1环为中心凹注视,2~3环为旁中心凹注视,4~5环为黄斑旁注视,5环以外为周边注视。随着视力发育,2~6个月幼儿的注视性质已发育至中心注视。
视觉诱发电位(VEP)主要包括图形视觉诱发电位(P-VEP)和闪光视觉诱发电位(F-VEP),用于判断视神经和视觉传导通路的异常,婴儿主要检查闪光视觉诱发电位(F-VEP)。弱视眼表现为图形视觉诱发电位(P-VEP)P100波潜伏期延长,振幅下降。
一旦确诊弱视,应立即治疗,否则超过视觉发育的敏感期,弱视治疗将变得非常困难。弱视的治疗应在拥有丰富儿童眼部疾病诊疗经验的眼科医生指导下进行,具体治疗措施分为药物治疗和手术治疗:
弱视的光学药物治疗,又称为“压抑疗法”。临床上,阿托品是压抑疗法最常用的药物。有研究发现,中低度屈光参差的患者通常使用一只眼看远处,用另一只眼视近处,因而未形成弱视。基于这一发现,通过使用药物人为造成一眼视远,另一眼视近,是光学药物治疗的基础,这一方法适用于中、低度单眼弱视或对遮盖治疗依从性不好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