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处于怀孕或哺乳期、不到五年退休、因工负伤的情况下,那么企业是不能逼迫员工自动离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就强行逼迫劳动者自动离职,这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所以如果女员工怀孕被要求自动离职,那么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获取补偿金。
现在的很多公司希望辞退员工时候既省钱又省事,既降低成本又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就会用一些方式比如降薪、换岗、调动工作地点等各种手段,逼迫员工主动辞职。但是离职本来就是员工的个人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剥夺,如果公司在这种情况下要求员工离职,那么就属于违法行为:
如果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那么员工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补交社保。但如果是因为个人的工作能力或是个人原因,导致公司的利益受损,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领导让自离并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