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是根据你的具体工资和产假天数来决定的,工资越高,金额就越高。计算公式是,年度总工资除以365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产假天数的具体规定:
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晚育假增加30天,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
3、难产假增加15天,包括剖宫产、Ⅲ度会阴破裂、吸引产、钳产、臀位产;
4、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流产假,妊娠不满2个月15天,妊娠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及以上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需要注意的是,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和人员按规定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后,才可以享受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