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的,婚姻记录是无法删除的。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0年,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可以延长保管期限直至永远。就是说即使婚姻登记档案到了最长的保管年限,但婚姻登记档案目录也应当永久保存,所以婚姻记录是不能消除的。而且对于当事者来说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并且如果与之后的配偶登记结婚时,本人不出示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婚姻登记处是不会发放新的结婚证。
根据我国的婚姻法规定,婚姻记录是不能够被消除的,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当事人本人的户口本以及民政局的登记都会有记录,并且若在次登记结婚,也会需要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详情可以参考下述几点。
先不说本身消除婚姻记录就是违法的事情,而且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也不会冒着被清除出公务员队伍的风险去篡改婚姻登记记录。但是如果出现了胁迫结婚的情况,该婚姻是可以撤销的,并且也不算是离婚。我国婚姻法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若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并且可撤销婚姻自撤销之日起婚姻无效,且当申请撤销的婚姻的行政诉求被批准或者民事诉求被支持的,应当持相关的行政文书或者民事判决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变更成未婚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