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则女子怀孕七个月被公司称没产假劝退的新闻引起了广大女性的热议,据了解,通过调解该公司表示尊重女性,保护孕妇在工作期间正常应得的合法权益,也是公司和全社会应该做的。这是在有记者的帮助下才得到该有的权益,那么对于那些没有记者帮助的女性该如何给自己维权呢?这个时候我们就应该多了解法律知识,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女性怀孕期间应享有的权利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 2. 《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26、27条的规定(见下)解除劳动合同;
- 3. 《劳动法》第27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要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此外,女职工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