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是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用来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对不符合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不是生孩子就要交的费用。
超生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原则上,我国法律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的,可以再生育子女。但是如果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超生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
需要注意的是,社会抚养费是一项行政性收费,不是一种行政处罚,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