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应该享有98天的产假,其中一些特殊情况可以额外增加产假。另外一些地方也出台了一系列对女职工生育的保障,增加额外的奖励假,不同地方规定不同,但额外增加的产假是必须强制实施的。就以四川为例,除了国家规定的98天基础产假外,还应该加上地方政策的60天,所以如果公司不按照该条例施行,是违法的,可以上诉。
最后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该照发工资、福利等,对于用人单位购买满10个月生育险的女性还可以申请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如果用人单位不施行,则构成违法。